《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法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shù)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2)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shù)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shù)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3)來稿請用E-mail投稿,文稿為Word格式;請作者提供詳細的聯(lián)系電話、手機和通訊地址。請自留底稿,來稿一律不退。
(4)參考文獻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同一文獻在文中被反復應用則用同一序號標識,凡屬著作均應在文中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
(5)文中一級標題用一、,二、……,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級標題用1.,2.……,四級標題用(1),(2)……,依次類推。
(6)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7)稿件應符合該雜志的辦刊宗旨和學術范圍,注重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的研究,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用性。
(8)稿件應遵守該雜志的格式要求,包括標題、作者信息、摘要、關鍵詞等部分,并按照要求進行排版和編輯。
(9)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關注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的應用價值和實踐意義。
(10)每篇文章都需要有投稿作者和通訊作者,可以由同一人擔任。如果是學生,通訊作者應該是指導教師。
《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雜志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整理研究所主管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整理研究所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1999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shù)據(jù)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