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三級標題用1.2.3.等編號,四級標題用(1)(2)(3)等編號。
(2)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shù)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shù)字間用逗號間隔。
(3)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 7714-2015)。
(4)參考文獻在引文末尾用方括號加序號注明,按順序全文排序,序號同文末的列表序號一致。
(5)稿件請勿一稿多投。來稿時請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3個月內未收到編輯部處理意見,作者可以改投他刊,但須告知本刊編輯部。
山東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發(fā)文分析
山東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山東科技大學 | 614 | 教育;企業(yè);高校;法律;文化 |
山東大學 | 136 | 主義;文化;社會;辯證法;證法 |
山東礦業(yè)學院 | 56 | 教育;知識;企業(yè);知識經(jīng)濟;素質教育 |
中國人民大學 | 45 | 哲學;政治;主義;馬克思主義哲學;行政 |
中國政法大學 | 45 | 行政;訴訟;著作權;法律;賠償 |
西北政法大學 | 29 | 司法;馬錫五;審判;審判方式;馬錫五審判方式 |
清華大學 | 28 | 證法;知識;主義;自然辯證法;科學技術學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27 | 憲法;法律;哲學;證法;司法 |
山東師范大學 | 27 | 文學;道德;哲學;中西;中西會通 |
中國海洋大學 | 27 | 旅游;教育;高等教育;終結;小說 |
《山東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是由山東科技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沉積·資源·環(huán)境、測繪·遙感、礦業(yè)·土建、能源與環(huán)境材料、數(shù)學·計算機·系統(tǒng)科學、交通工程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