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shù)字開頭,字數(shù)不宜超過20個字。
(2)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3)為便于匿名審稿,請另頁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份、最后學位、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電話號碼、E-mail等。
(4)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yōu)先錄用和發(fā)表。
(5)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個位對齊,并用加方括號表示,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6)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shù)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7)表格請排為三線表,標注表序號、表題名(應有自明性)、表項名稱,表項指標值;線圖和照片應科學合理、規(guī)范清晰。
(8)引言一般勿超過250 字。概述本題的理論依據(jù)、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xiàn)狀(可列出主要的參考文獻),并應明確提出本文目的。
(9)來稿應說明研究問題的切入點、創(chuàng)新點;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變相重復發(fā)表。
(10)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chuàng)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河池學院學報雜志發(fā)文分析
河池學院學報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河池學院 | 1503 | 教學;高校;教育;課程;民族 |
廣西師范大學 | 168 | 文化;詩歌;文學;小說;旅游 |
廣西民族大學 | 79 | 壯族;詩歌;民族;傳說;文化 |
廣西師范學院 | 65 | 文化;詩歌;視覺傳播;文學;小說 |
廣西大學 | 61 | 高校;詩歌;杜甫;用法;植物 |
柳州職業(yè)技術學院 | 45 | 網(wǎng)絡;無線傳感;無線傳感器;無線傳感器網(wǎng);無線傳感器... |
徐州師范大學 | 39 | 代文;文史;文學;小說;語法 |
廣西生態(tài)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 33 | 旅游;民國;民國時期;高利;高利貸 |
廣西科技師范學院 | 28 | 拋物;存在性;藝術;弱解;神經(jīng)網(wǎng) |
中國人民大學 | 24 | 邏輯;哲學;思維;文化;教育 |
《河池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河池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學研究、河池學院美術與設計作品展、民族·民俗研究、語言研究、教育研究、長壽·旅游·養(yǎng)生研究、傳播研究、美學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